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200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200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为了充分体现政府基金的政策性指导,按照《昆明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明确创新基金项目年度支持的重点和技术领域方向,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地方创新基金支持,根据国家和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总体要求,依据《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及特点,编制《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200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培育和扶持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立足于技术创新,以企业为主体,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我市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为目的政府专项资金。
一、重点支持方向
1. 符合当年国家和省创新基金项目指南要求并积极申报当年国家和省创新基金的项目;
2. 拥有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企业成长性好,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显著的项目;
3. 支持出口创汇,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节约资源的新技术产品,资源综合利用、环境友好的技术产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的项目;
4. 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尤其是由大专院校、研究机构向企业输出技术,企业将技术实现商品或商品化过程的技术转移项目;
5. 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尤其是我市具有传统优势和比较优势,能显著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的项目;
6. 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后进行二次开发创新,产、学、研结合突出和海外留学人员携带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知识产权明晰的高新技术项目;
7. 通过招商引资,实现优势整合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8. 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器内企业的项目。
二、重点支持领域
1. 生物及医药
(1)解决食品营养与安全、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重大问题的生物技术产品
(2)依托云南资源优势,开发的医药、生物产品
(3)天然药物中间原料及制剂产品
(4)应用先进提取、分离技术,利用植物、动物和矿物等药用物质生产的高附加值产品
(5)涉及心脑血管系统、抗肿瘤、爱滋病、甲肝、乙肝等社会关注的重大疾病的创新药物和新型疫苗
(6) 已获得国家Ⅲ类以上临床批文的各类新药
2. 新材料
(1)具有高附加值的稀贵金属系列新材料
(2)特色有色金属深加工优势产品
(3)高性能金属结构及功能性材料
(4)用于生态环境、信息功能、生物医用器材、安全生产等重要行业的高分子结构及功能材料
(5)围绕食品、饲料、医药等开发的化工精细产品
(6)煤化工系列深加工产品
(7)新型生物医学材料
(8)节能、环保型建材产业化
(9)其他新型半导体、陶瓷及催化剂等材料
3. 光机电一体化
(1)依托内燃机、数控机床、光学仪器、水轮发电机、电力及变电设备产业优势开发的配套系列产品
(2)依托烟草机械、高效特种电机、物流和环保成套设备及相关出口机电产品、汽车关键另部件配套系列产品
(3)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
(4)自动控制、集成电路设备和先进动力装置
(5)先进医疗仪器及设备产业化
(6)工业生产控制系统
4. 电子信息
(1)围绕光电子产业优势开发的红外元器件、光电半导体材料、特种光学材料、太阳能电池等光电子产品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性能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
(3)生产过程自动化、控制智能化和管理信息化等应用软件开发
(4)通信、交通、金融、安全、媒体等特殊行业配套软、硬件产品
(5)提升城、乡信息化建设的相关技术及产品
5. 资源、环境与高效节能
(1)围绕滇池治理和水源保护区开发的新技术产品
(2)废旧物资、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无污染回收利用技术及设备
(3)市政与工业污水高效、低成本处理新技术与成套设备
(4)新型环境监测与检测技术与设备
(5)利用资源优势开发的可替代和循环利用、清洁能源技术及产品
(6)新型高效转换与储存、节能技术及产品
(7)高效节水型、资源节约型的清洁生产工艺及设备
6. 农业
(1)依托县域特色经济发展优势形成的农产品等深加工系列无公害产品和食品
(2)符合当年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要求的农业类科技项目
7. 其他
(1)人才密集、技术关联性强、附加值高并直接服务于产业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项目
(2)没有列入《指南》的项目,若产品符合昆明市重点发展方向和产业化发展趋势的,并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的,企业也可以提出申请。
三、项目申报须知
(一)申报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在昆明市纳税;
2. 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 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4. 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技术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3%。申请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5. 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6. 企业注册资本最低不得少于30万元;
7. 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执行期为两年(生物、医药类的药品、农林类项目可以放宽至三年),净资产额不高于2000万元;
8. 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9. 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需有与申请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业申请资助数额不应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
(二)创新基金不支持的对象 1. 不支持的项目
(1)不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
(3)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工业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已被列入经国务院批准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和《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中的项目;
(4)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5)列入国家、省和昆明市科技计划,实施中被终止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
(6)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
(7)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2. 不支持的企业
(1)已经上市的企业;
(2)当年未进行工商年检或未通过工商年检的企业;
(3)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混乱,特别是在提供的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企业;
(4)企业净资产过低,无法保障项目正常实施的企业;
(5)经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评价,近三年内承担各级各类科技项目信誉不良的企业。
(三)申报时间
2007年度项目申报时间按下列时间进行:
1.项目备选表申报,实行全年随时申报随时受理,2007年9月30日后申报的项目原则上转到下一年度.推荐申报国家创新基金的项目,申报时间按国家创新基金的要求执行。
2. 通过备选的项目,经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申请资料按规定时间报送。
(四)申报程序
1. 项目备选表申报阶段。按下列程序进行项目备选申报:
(1)下载《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备选表》;
(2)按照《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备选表》,真实、准确、完整填写表格内容;
(3)将加盖企业公章的《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备选表》及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一个月财务报表)一式五份送交管理中心受理部;
(4)经管理中心考察筛选后,通知申报单位再提交项目申报资料。未进入申请程序的项目,不予通知。
2. 项目申请资料提交阶段。按下列程序进行项目申请:
(1)申报单位接到管理中心申报通知后,下载《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推荐意见表》及《2007年度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资料编写提纲》;
(2)按照详细提示,填写申请材料,完成项目申报资料、推荐意见表;企业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3)按照装订要求,装订申请资料一式十册并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送交管理中心受理部;
(4)企业申报资料请自行留档,报送管理中心的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5)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
2007年度申报国家创新基金的企业,原则按照国家创新基金管理的申报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组织申报国家创新基金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 对于同一个企业,在同一年度内,管理中心只接受一个项目的申请;
2. 经评审确定不立项的项目,当年不得再次申请;
3. 正在实施的昆明市科技计划和市创新基金项目,不得申报新项目;
4. 咨询。创新基金的有关文件、信息和资料等可从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网站上查询和下载,也可向管理中心咨询。
网址:http://www.kmtm.org.cn
电话:3193889
地址:昆明市青年路371号科技大楼3楼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5. 投诉。接受涉及创新基金项目推荐、申报、评审、实施和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投诉和举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投诉电话:3134633
投诉处理: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发展计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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